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自2002年建校以来,学校历经风风雨雨,走过了一条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发展之路。为了真实、全面地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果,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现特向全校各单位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2002年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具有较好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个人证件、票证、纪念章、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影像等。
(七)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书籍、报刊、杂志(包括学生出版物),具有史料价值的印刷品(如制度汇编、学生手册、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指导书目、教材、考卷等)。
(八)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如教师教案、学生听课笔记、作业、荣誉证书、成绩单等。
(九)知名校友的自传、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
(十)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十一)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二)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等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三)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8日。
(二)提供资料或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三、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北胜海大道1号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档案室
联系人:刘老师,1513809016@qq.com,027-65357230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