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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文理学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4:53  浏览:

 

武汉文理学院

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湖北省教育厅:

为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并扎实推进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了总结。现将2019-2020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我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党委书记主抓,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办公室协调落实。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完善学校教工QQ群等方式,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对个人事务、领导决策、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中层干部会议、青年教师座谈会等,通报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学校网站新闻要闻栏目公布322条信息;公告栏发布教学、科研申报、职称评聘、评优、出国交流等通知、公告、公示57条;校长信箱公开回复10条;每周公布一周主要工作安排。微博微信发布文理新闻、快讯类信息840条,通过微博微信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信息20余项。 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公布信息400多条。在国内主要媒体主流网络媒体等发布信息45条。同时,对师生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其中,公开招生相关信息28条,包括招生政策、报考指南、招生计划、招生信息、录取信息、考试大纲等;

(一)重大事项公开

对学校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分配办法、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学校均充分征求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所有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方案均传达到每位教职工,以便教职员工知情、监督。

(二)招生工作公开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并公布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专升本考生等招生计划。学校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热爱学院、责任心强的宣传队伍,做到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禁止夸大宣传或给予考生家长违反招生政策的任何承诺。学校向社会郑重申明,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录取工作事宜;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修订和完善了招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追究;严格按计划、按分数、按录取标准招生。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一位考生及考生家长打电话或到学校投诉,录取工作做到了零举报、零投诉。

为了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使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学校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截止目前,未收到任何相关举报信息。

(三)党员发展工作

学校党委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从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各个环节都反复征询师生群众的意见,并在校内向全体师生公示。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严格规范发展程序,做好师生党员的发展工作。本学年共发展党员274人,转正党员147人。

(四)奖学金评定工作

2018-2019学年,学校根据《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公开评审,公示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评选出2018-2019学年“和润奖学金”5人、“校长奖学金” 10人、“突出才艺奖”30人、“精神文明奖”22人、“创新创业奖”104人;“一等奖学金”67人、“二等奖学金”260人、“三等奖学金”1321人;优秀辅导员5人;优秀团队10个;先进班级体9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31人;优秀学生干部288人。

(五)财务管理公开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每年开学收费现场,通过信息公开栏、板报方式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通过招生简章刊登;同时通过学校官网常年公示收费标准,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学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各项经费规范使用。在校园媒体上及时公布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如《各项经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习实践经费管理办法》等;每年年终向 “两代会”报告学校年度财务状况。以制度来规范工作,把经验固化为机制,推动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保障。

(六)人事工作公开

在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聘期或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奖等方面,按照学校要求程序化、规范化的开展工作,成立了相应的考评小组或评审委员会,以公开的形式,采用实名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并即时公示考核或评审结果。

(七)教职工奖惩问题公开

公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传达学校下达给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经过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投票表决,将表决结果上报学校审定。经审定后,在学校公告栏公示评优人员名单,并在全校“两代会”上宣布。

(八)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

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无超标接待情况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2019-2020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建议学校加强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信息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完善新媒体背景下的信息公开方式等方面。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

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

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

每年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着力突出重点领域,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武汉文理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