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武汉文理学院根据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写本年报,所列数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提供。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7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公开清单中的全部事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主动公开十大类50条相关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在学校网站“学院概况”栏目公开学校简介、校徽校训、学校领导等情况;在“管理部门”栏目公开10个行政部门相关信息;在“二级学院”栏目公开9个二级学院信息;在“招生就业”栏目公开招生就业工作相关信息;在“教育教学”栏目公开教育教学工作相关信息;在“校园文化”栏目公开学校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等信息;在“校长信箱”栏目公开学校校长信箱等相关信息;在通知公告公开学校信访电话等信息。二是通过发放各类纸质或电子版资料,如红头文件、会议纪要、学生手册、教师手册、工作简报等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四是通过公告栏和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媒介发布信息,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五是积极使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微博、抖音、QQ群等新媒体方式发放通知和通报重大事件。
(三)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并公布了全日制本专科生和“专升本”招生计划。组建了一支热爱学校、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宣传队伍,做到有针对性的宣传,没有对考生家长的任何承诺。还向社会郑重申明,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录取工作事宜;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修订和完善了招生章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追究;严格按计划、按分数、按录取标准招生,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截至目前,没有接到一位考生或考生家长投诉,招生录取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零举报、零投诉。同时,为了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公开、透明,学校设立了电话举报渠道。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相关举报信息。
本学年度,依托中国教育在线、湖北教育考试网、湖北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考试杂志、高考必读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拍摄宣传片三个、720度全景校园、制作元宇宙电子招生简章投放到新媒体。宣传片累计浏览逾百万次;九篇招生软文在荆楚网、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发表,累计浏览量逾三万次;元宇宙电子招生简章浏览量逾三十万次。整个招生期间还积极组织师生做好电话、网络咨询工作。
(四)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财务处在学校官网公示了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反映渠道等通过招生杂志、录取通知书、官网、信息公开网和财务网站、学校新生入学收费现场公示等方式主动公开:每年开学收费现场,通过信息公开栏、海报方式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杂志上公示各招生专业及收费价格;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通过招生简章刊登;学校按照现行有效教育收费政策编制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学校官网常年公示,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预算、决算情况。学校采购仪器设备等也在官网进行招标公示。并按上级要求,对接受捐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示。
学校重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学校在干部任免、人才引进、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严格按照程序化、规范化的原则,成立相应的考评小组或评审委员会,以公开的形式,采用实名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并即时公示考核或评审结果。公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传达学校下达给各学院、各处室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经过各学院、各处室内部投票表决,将表决结果上报学校审定;经审定后,在学校公告栏公示评优人员名单。2023-2024学年,相关人事信息均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
(六)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本年度,学校共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议8次,公开评审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省级和校级教学创新大赛,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学质量奖,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对以上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校内公示栏等进行公开。
学校获批新专业4个,省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项,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课题3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11项,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1项。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0篇,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奖项共计376项,其中国家级奖项85项,省(部)级奖项291项。
(七)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学校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符合申报奖项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小组组织初评、公示、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其中部分奖项获得者通过校级评审大会,师生代表投票产生)确定获奖名单;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结果均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QQ群等渠道主动公开。
学校通过公示栏、宣传栏等主动公开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岗位等内容。
(八)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公开制定的关于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包括学术诚信规定、考试纪律、作业要求等。对于违规违纪学生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对于违规违纪教师参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在学术研究与实践方面公开学校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强调学术诚信和原创性的重要性。建立并公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学生评教、教师互评、第三方评估等,以确保学风建设的持续改进。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理。成果展示与表彰,定期公开学风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优秀学生事迹、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等。通过校内外媒体、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激励更多师生参与到优良学风的建设中来。综上所述,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是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社会信任度,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
学校及时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学术诚信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有关规定,引导全校师生员工自觉树立崇尚学术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识。本年度规范和细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修订了《武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术不端行为核查,下发了《关于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的通知》,检测结果未达标准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判定为不合格,将不能如期毕业。
严肃查处学风违纪和学术违规,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做出处理,对查处结果按规定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建立师生员工学术信用体系和学术诚信档案,将严重失信的师生员工列入“黑名单”,对其实行一定期限内科研项目和成果(或科技创新活动)申报、学术评优评先等一票否决,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九)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学士学位的授予通常要求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校通过校内公文形式发布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且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位。本年度共召开3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定相关文件,审核并通过本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评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学生的资格,并通过学校公文的形式进行公开。
新增专业学位授权过程中,学校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和论证。这包括提交详细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以确保新增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今年学校获批14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已在网站公开。
(十)党员发展工作公开
学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各个环节都反复征询师生群众的意见,并在校内向全体师生公示。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严格规范发展程序,做好师生党员的发展工作。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共发展党员204人。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2024学年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严格执行规定,以“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为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事项。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及时、有效地将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如定期发布的《舆情简报》等,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对于师生反馈的相关问题,学校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2023-202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的多平台建设和广泛的发布渠道受到学校师生和社会的好评。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2023-2024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的“规范化、高水平、专业化”仍然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下一步,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按照要求细化内容、更新及时、数据连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武汉文理学院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