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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50  浏览:

 

江文理〔2013〕53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 1号)文件精神,强化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规范教育实习和教学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与意义
学生实习包括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教学见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实习工作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如下:
(一)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培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促使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
二、实习组织与管理
学院实习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是全院实习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各学部是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
(一)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定有关实习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定各学部年度实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3.制定学院实习经费预算方案;
   4.协调解决全院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总结实习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等。
   (二)学部职责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的时间要求,于每学期16周前组织制定学部下一学期的实习计划,并上交教务处;
   2.组织制定实习大纲和编写实习指导手册;
   3.拟订实习实施方案,并于每次实习前2周报教务处,实施方案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学生名单及分组情况、实习考核、经费预算等;
   4.落实实习场所,进行实习基地建设与维护;
   5.安排专业负责人及专任老师等作为实习指导老师,组建实习小组;
   6.检查各实习小组的准备工作,实习前进行组织动员,实习期间检查实习情况和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听取实习指导教师的汇报,做好实习总结;
   7.实习结束后2周内写出当期实习工作总结交教务处,总结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经验和建议等。
   三、实习大纲与指导手册
   (一)实习大纲是实习环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各类实习均须制定实习大纲。
   (二)实习大纲包含以下内容:
1.实习的目的;
   2.实习的要求;
   3.实习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4.实习的时间及地点;
5.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三)为提高实习效果,各学部应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
四、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一)实习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拟订实习实施计划,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习过程中,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布置一定量的思考题或作业,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实习师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劳动法规和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四)处理好实习小组与所在实习单位的关系,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征求意见,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期间,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及时向学部报告。
(六)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认真作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存档备案。
(七)加强实习安全教育,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处置工作。
五、实习学生要求
   (一)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进度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作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
(二)学生实习须服从学部安排,到规定的实习地点实习。
(三)尊重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虚心向他们学习。
(四)积极参加实习小组所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及社会公益劳动。
   (五)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持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保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六、实习成绩考核与总结
   (一)学生必须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各实习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评阅实习小结、实习报告、口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时应结合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 ,并征求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意见。
   (二)教学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结束1周内,教师将学生考核成绩报学部审核,并完成实习成绩登录。对于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应进行重修;对实习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和表现极差者可加用评语,实习成绩 (及评语) 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实习成绩参考以下意见评定: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较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较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中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处。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2.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者,或无故旷课3天以上(含3天)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者,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四)实习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2周内,专业负责人要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如实填写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向学部汇报实习工作,并将实习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七、实习经费管理
实习经费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院实习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与实习经费开支的审核,学部负责实习经费的具体开支事宜。实习经费经办手续如下:
(一)实习经费的经办手续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负责人应负责实习实施计划的填报,经学部主任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二)实习结束后2周内,专业负责人按学院财务相关规定填写实习经费报销单,与实习工作总结一并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到财务处冲账报销。
八、其他
(一)为了建立和巩固实习基地,在实习单位与学院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开展协作,互相支援,必要时签订协议。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相关制度从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