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关于申报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
作者:admin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51 浏览:
江文理〔2014〕59号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制度,保证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质量,更好地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依照《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及原则
(一)符合《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的原则。
(三)按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标数量推荐。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
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与推荐工作,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评选流程与要求
(一)各学部按照学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学部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省级优秀学士学位的初选工作,并按照推优名额向学院教务处报送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
(二)参评论文应代表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检测,对有严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取消资格。
(三)通过检测的优秀论文须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按要求评选打分,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四)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天,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宜。
四、评选标准
(一)选题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三)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四)论文表达准确,书写规范,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流畅,专业术语准确。
(五)中外文摘要简洁、准确、规范。
(六)数据真实、可靠,图表制作规范、表述科学,统计处理方法正确。
(七)结论正确,讨论紧扣主题,思路清晰,推理严密。(八)毕业设计图标清晰、整洁、正确、完备,设计成
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有一定(潜在)的推广意义。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